租借條件
杭州公共自行車的租用對象為12周歲以上至70周歲以下(其中12周歲以上至16周歲以下的,應當在同行的成年人監護下),身高在145cm以上,具有熟練自行車騎行能力的需求者。
凡不符合上述條件(包括醉酒者、精神病患者、智力障礙者等無法保障安全騎行的),不得租用公共自行車。
租借材料
1、已申領杭州公交IC卡(開通公交功能的市民卡)的,卡內(電子錢包區)具有200元以上資費的,可去租借點租借;
2、符合租用條件的中外游客及未持有杭州公交IC卡的市民等,可在各有服務人員值守的公共自行車租用服務點及杭州公交IC卡發售、充值點,憑本人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件,最低存入300元現金后(其中200元為租車信用保證金,100元為消費資費),辦理杭州公共自行車租用IC卡(Z卡),刷卡租車、還車及結算費用。一張有效身份證件可辦理不超過5張Z卡。
Z卡辦理充值
1、Z卡是以方便未持有杭州公交已發售各類IC卡的市民和中外游客租用公共自行車而新增的公交IC卡卡種。
2、Z卡申領需憑本人有效證件在公交IC卡發售中心或有人值守的公共自行車租用服務點辦理,辦理時須填寫《IC卡申領單》,一次存入300元現金(其中200元作為公共自行車租用信用保證金,100元存入該卡電子錢包區作消費資費),使用時按規定刷卡結算。
3、Z卡可反復充值使用,并在杭州公交所有充值網點進行充值,卡內最高充值額為2000元,每次最低充值額為50元。
Z卡退卡
退卡:Z卡可以根據持卡人要求辦理退卡,退卡時需持卡及購卡時使用的有效證件及《IC卡申領登記單》,經核實證件、卡號,所退IC卡完好無損時,即可按以下規定退卡:
(1)凡在最后一次刷卡租車起10天內(含)退卡的,可在各有人值守的固定標準式公共自行車租用服務點和公交IC卡發售中心辦理,全額退還信用保證金和卡內資費。如IC卡已損壞,應先按規定辦理換卡后,再辦理退卡手續。
(2) 距最后一次刷卡租車10天以上退卡的,至杭州公交IC卡發售中心(龍翔橋中心站內),按《杭州公交射頻式IC卡申領使用須知》等辦理。
Z卡補卡
換卡:非人為原因,造成IC卡不能正常使用的,可在其無租車行為時,至杭州公交IC卡發售中心辦理免費更換;因持卡人彎折、烘烤、打孔、浸水等原因造成損壞的,需支付新卡25元維護費。
遺失:Z卡遺失時,租車者可至各有人值守的公共自行車服務點或杭州公交IC卡發售中心辦理報失手續。Z卡不具備掛失功能,辦理報失時,卡內電子錢包區內資費無法退還,但卡內信用保證金在無租車行為時,報失24小時后,可依照杭州公交IC卡退卡或補卡,將信用保證金退還或轉入補辦的新卡。若卡遺失時存在租車行為的,應先在各有人值守的租車服務點辦理還車手續,現金結清租車費用。以上手續須憑申領時的相關憑證和有效身份證件,到杭州公交IC卡發售中心辦理。